2023年的奔驰E300L标价仅6.88万元,2025年的奥迪A6L更是低至1.08万元……当下,在各大短视频直播平台,这些堪比“白菜价”的豪车让全国消费者趋之若鹜。然而,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后却发现,刚买的车辆竟“悄悄”不见了。
今年以来,多名消费者向红星新闻反映,他们在购买抵押、质押等权利瑕疵车辆后,车辆在短时间内均出现“被开走”的情况。其中,有成都公司被消费者提及。
记者了解到,事后,销售公司多以事先签订知情协议为由消极处理;警方则称属于民事纠纷尚未立案,建议消费者起诉解决。目前,多名消费者已起诉要求退款。
低价诱惑:
购车后车辆接连“失踪”
多名消费者的购车地在成都福宁路3号负三楼。在这个贴有“四川资产拍卖处置中心”字样的停车场里,高档豪车仅需几万元,远低于市场价。
向先生是在此购车的消费者。今年3月,他在抖音平台看到一辆二手奔驰敞篷跑车只要15.8万元,远低于市场价十多万元。然而购车几天后,停在地库的车就被他人悄悄开走,现场只留下一张《取回车辆告知函》,称该车有抵押问题,需按合同约定收回车辆。
黄女士也同样有此遭遇。今年7月,她花11.98万元买下一辆奔驰车,虽知是抵押车,但“对方说半年就可以过户”,且称已拆除车内所有GPS。然而,车辆还是在十多天后被他人私自开走。
▲小区监控视频拍到,黄女士买的车凌晨被人开走
来自西安的魏女士、广汉的李先生以及乐山的魏先生购买车后,车辆也同样被开走。当他们找到销售公司时,对方态度消极,“要我们去报警,去起诉他们。”
向先生等人无奈只有提起诉讼。
记者梳理发现,上述消费者的合同签订方与车款收款方均为不同公司,包括成都市车好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成都诚祥五点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、成都易多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成都天蕴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。这些于去年、今年成立的公司,注册资本3万-10万元。多家公司名下均涉及十余起案件,多为买卖合同纠纷。目前,多家公司因不在登记场所经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。
法律人士称,由于这些公司均为“有限责任”公司,承担有限责任,就算消费者胜诉,也可能拿不回车款。
抵押车权利瑕疵:
消费者或面临“车财两空”
记者了解到,上述消费者购买的均为抵押、质押车辆。由于这类车辆存在权利瑕疵,无法过户,价格会比实际车价低很多。但由于价格低,车商低价买进、加价卖出,利润高,就算有风险,“大家也会抢着要”。
记者看到,上述消费者在买车时都与销售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。协议中提及,消费者本人清楚车辆有被清收、暂无法过户的风险,且从消费者接收车辆时起,发生丢失、盗抢,均与转让方无关。
▲向先生提供的质押车辆债权转让协议
但消费者表示,当时销售方用各种说辞以及公证文书让他们相信,虽是抵押车,但购车后的权利是可以得到保障的。
一段售前录音显示,销售方曾向消费者承诺,“若被拖车,你们可以将车再卖给公司,公司再去找原车主进行售后。”在购车者与销售人员的聊天中也提到,公司为车辆提供全车GPS大拆、防盗锁系统全部更换、加装由本人控制的防盗卫星定位系统等九大权益。但最终车还是被开走了。
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,上述“免责”协议属于异常增加一方责任而无限减轻另一方主要责任,有违公平及公序良俗原则,且不能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,一般来说可能会被认定无效。但在实际过程中,消费者还是应仔细查看合同内容,若明知有瑕疵仍愿购买,极可能被认定应自担风险。
车商回应:
购车者签合同前知晓风险
近日,记者以车辆被盗消费者身份来到福宁路3号的卖场。这里安保严密,需工作人员刷脸才能进入。卖场很大,现场有上百辆车,数名主播正在直播卖低价车。
▲一辆奥迪A4标价“1.58万”
负责售后的曹姓负责人告诉记者,有三个解决途径——报警、起诉原车主还车,也可以让他们再有偿找车。
对于为何多人购车后都被开走,他声称所有资产处置车在没过户前都有被盗风险,“如果能过户就不是这个价格了,至少要贵一半。”
对于为何他人能通过定位找到车?他表示其他人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定位,否认泄露客户信息,否认与他人串通拖车,称他们只是在中间吃差价,“不可能把车卖出来,又把车偷回去……”
从他口中,记者得知该卖场至少有上述车好利、诚祥、易多惠三家公司在此经营,但他们的注册地均不在此。他表示,“(面向)全国卖”,办了很多营业执照在做直播,个人也在做直播。
后来,记者表明身份电话采访,曹姓负责人依旧否认串通,称“债权车就有被拖风险,合同已写明,但很多人就是图便宜”。至于为何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同,他直接挂断电话。
行业乱象:
权属不明,易产生纠纷
记者了解到,目前二手车买卖属于备案制,非许可制。二手车没有统一交易平台,只要其经营范围包含二手车买卖,并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,均可从事相关业务。
业内人士介绍,由于二手车不像房屋买卖需要登记,多次抵押、买卖后,权属不明,很容易产生纠纷,且抵押车常常安装多个GPS,“有的GPS几天才会发射一次信号,无法被完全清理”,只要车主上路跑,就容易被精准定位、被拖车。
而由于消费者明知有权属瑕疵仍自愿购买,商家交付车辆后在消费者手中不见了,再找公司退钱,若无确凿证据证明卖方与拖车方存在串通,警方难以立案。
记者注意到,有关抵押车买卖引发的纠纷在全国都存在,也有不同的判决,多以买方在购买前是否知晓车辆被抵押作为判决依据,也有拖车队因有偿拖车被判盗窃罪入刑。
在广西宾阳法院审理的“陈某某与唐某某的二手抵押车销售”案中,法院认为,卖方事先已告知抵押车性质,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,车辆在买方使用过程中被拖走,后果应由买方承担,最终买方败诉。
在银川法院审理的“化某与张某的二手抵押车销售”案中,卖方未完全告知买方车辆存在抵押,车辆被扣走后,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最终法院支持了买方要求解除合同、退款的请求。法院表示,若当时卖方将车辆抵押情况完整披露,那买方就要承担不利后果。
在广东一法院公布的调解案例中,买方购入抵押车后被拖走,起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购车款、解除合同。法院认为,双方签订的虽是债权转让协议,实际是对抵押车进行买卖。合同生效后车辆被拖走,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卖方构成违约,应担责。而买方明知是抵押车仍交易,应当预见有被取回的风险,因此双方均应担责。最终,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卖方退回50%的购车款。
国内曾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官介绍,二手抵押车买卖双方在交易瑕疵车辆时均存在一定过错,车商比买方更具有核实车辆权属、风险的能力,因此不能把所有风险都完全交付给买车人,要按整体过错来进行责任分配,若车商在签订免责协议后即可“免责”,很可能助推不良交易以及连环诉讼,甚至是违法犯罪。
10月27日,向先生拿到了一审判决书,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。法院认为,虽然协议对质押车辆风险进行详细阐述,但对具体转让的主债权并未作出任何约定。销售公司未证明公司对车辆原车主享有合法债权,又直接将质押物转让给向先生,是将作为从权利的担保物权与主权利分离转让,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因此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应属无效,判决销售方返还其购车款15.8万元。目前,该案处于上诉期。
监管建议:
统一平台与资金监管
据司法部门介绍,目前二手车市场交易活跃,但缺乏对车辆售卖全流程的有效监管,尤其对权属不清、存在瑕疵的车辆缺乏规范。
一方面,部分二手车商或中介违规销售无法过户或存在权利瑕疵的车辆。另一方面,对经销商预收车款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,难以防范“卷款跑路”的风险。司法部门建议建立统一的二手车交易监管服务平台、二手车交易资金监管账户,对交易以及资金加强监管。同时推广使用规范统一的交易文本,以明晰各方权责,强制要求车商对车辆的瑕疵、风险进行明确报告,对不诚信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与公示。
法律人士指出,二手车买卖最重要是在购买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,确保汽车交易合法合规,若明知是抵押车仍购买,建议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、义务,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时的违约责任问题,避免“车财两空”,也建议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定位行为,“因为这是发生拖车的重要一环”。
眼下,多名车主都很后悔当初买抵押车的决定,“虽然便宜了许多,但车没用上几天就不见了,还不知道钱能不能要回来。”下一步,他们准备找到更多受害者,向警方集体报案。
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
编辑 张莉